汉人传统庄社的基本性质

作者: 林美容

关键词: 汉人庄社 仪式共同体 法人性格 有机体 意志单位 村际关系

摘要: 以台湾的研究经验,论述汉人传统庄社的基本性质。其一,汉人庄社是一个仪式共同体,汉人庄社基本上是一个仪式界定的社会单位,人们在所居住的庄社里崇拜神明,举行共同的祭祀,有很强的社会凝聚力。其二,汉人庄社具有法人性格,这可以从传统汉人庄社拥有公地,以及庄社神明拥有田产,看出端倪。其三,汉人庄社是一个命运共同体,长期共同生活经验的累积,让庄民产生命运与共的一体感,可从庄社地理的说词与每年所抽的年签看出。其四,汉人庄社是一个生命的有机体,村庄和人一样有生老病死,生命不断变化,也有毁庄灭庄的情况发生。其五,村庄是一个意志单位,村庄作为社会集体的存在,可以透过头人表达其自由意志的选择,特别是在与外界建立村庄联盟的时候。其六,村庄是村际关系的交陪单位,透过友庙、交陪境、联庄组织等,村庄与其它村庄建立长期稳定的交陪关系。


上一篇:“以女性民俗实践者为中心的情境研究”探索
下一篇:最后一页

版权所有 © 《民俗研究》编辑部   备案序号:鲁ICP备05001952号